會員紅利活動辦法
財團法人自強工業科學基金會(以下稱本基金會)為回饋本基金會之會員,特別推出「紅利積點」活動。
紅利積點回饋對象:
本基金會之會員
紅利積點的價值與有效約定:
- 紅利積點於兌換扣扺學費前,並非會員之資產,故不得轉讓與其他會員或任何第三人。亦不得要求將不同會員帳號之點數併入一個帳號中。
- 會員不得要求將積點折算現金或其他方式之給付。
紅利積點的有效期限:
會員所累積之紅利積點有效期限為自累績點數之日起至次年年底止,每年本基金會清算點數一次,期限屆滿且清算後尚未兌換之紅利點數即失效,本會有權得自會員紅利帳戶中將該逾期之紅利點數予以扣除,會員不得再行主張兌換。
紅利積點取得方式
- 報名並完成付費,於發票開立後,系統將自動累計該課程回饋之紅利點數,紅利點數自105年4月1日起每消費100元即送1點。
- 報名不同之課程將有不同之優惠點數,依該課程核定贈送的紅利積點自動累計,同時享有該課程之優惠點數及消費金額累計之點數。
- 不適用本優惠方案之課程將於網站中特別註明。
紅利積點的查詢
本計劃之紅利積點以本基金會紅利中心上所載記之累積點數為準,會員可隨時自行上網查詢。為維護您的權益,請務必詳加注意!
紅利積點兌換說明:
- 消費金額可以用紅利點數支付,唯紅利點數不足時,仍需以現金補足。例如:當日消費結算總額為新台幣5000元,唯會員只有100點紅利積點,所以會員需支付的費用即為新台幣4900元+100點紅利
- 保留變更積點比例及點數之權利。
- 報名課程付費完成所得之紅利積點,將於會員之課程發票開立後開始生效使用。
- 會員可依個別課程報名規定,以特定紅利積點數折抵現金,且交易ㄧ經確認後,該紅利積點數立即扣除。
- 會員因任何理由取消訂購,或因簽帳爭議或其他原因而退還款項時,將扣除會員因原報名課程完成付費而獲得之紅利點數。若當初報名課程時,有用紅利積點數做現金折抵時,並回復該商品購買時所折抵之紅利積點數。
- 請注意:兒童營及補助課程 ( 課程名稱含[科管局]、[勞動部]、[發展署]、[工業局]、[智慧電子人才]、[補助] ) 等課程不適用點數兌換。
- 本會有權力限制,每課程最多可使用紅利點數及修正、暫停或終止本計劃之相關辦法,並公佈於網站上。
修改及終止
本基金會得隨時修正、暫停或終止本計劃之相關辦法,並在一個月前刊登於本基金會網站公告之。如有任何問題,請洽本基金會 03-5623116 洽詢。